关于发布实施《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3)》的通告
节能〔2023〕8 号
各申报单位、各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国家节能中心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了三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更好地履行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职责,切实发挥技术节能在提高能效、绿色降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在总结前三届经验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1)》,形成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3)》。
现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3)》正式发布实施。敬请技术和应用单位等社会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我们即将组织开展的第四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并请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共同为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评选和推广工作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远钊 010-81121093 17865161679
高 扬 010-81121063 1500133670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层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
邮 编:100045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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